近日,义乌市出台《义乌市扶持选聘到农村和社区工作高校毕业生创业的实施办法(试行)》,鼓励在岗大学生村官自主创业、带头创业。今后,大学生村官创业,不仅可以带薪,还可额外获得最高5万元的补助。 本次政策扶持对象为经市委组织部、市人劳社保局统一公开选聘的正常履行“村官”职责、有明确的创业项目和具体的创业计划、具备一定的创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能力的在岗大学生村官。 《办法》规定,对创业大学生村官实行两年创业扶持期。扶持期内,对从事个体经营(建筑业、娱乐业及销售不动产、转让土地使用权、广告业等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)的大学生村官,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;对大学生村官初创企业,工商部门在法律、法规许可范围内,适当降低资金、人员等准入条件,并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。 设立大学生村官创业扶持资金。对经批准立项的大学生村官创业项目,根据项目资金投入等情况给予一定补助,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自筹资金,最高不超过5万元。 在贷款担保方面,参照毕业两年内未就业大学生享受我市小额担保贷款政策。对经批准立项的大学生村官创业项目自筹资金不足的,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,额度不超过5万元;对多名大学生村官合伙创业的,按每位不超过5万元标准、最高不超过20万元额度给予小额担保贷款,并由市财政据实全额贴息。 《办法》还规定,创业项目必须在本市范围内,大学生村官合伙创业的,其本人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%。创业扶持期内,大学生村官在农村(社区)工作时间不少于工作日的一半。 另外,《办法》推出了一系列配套措施,如举办全市大学生村官创业培训班;组建导师帮带团,指导帮助大学生村官降低创业风险;选择一批发展前景好、经济社会效益明显的项目作为大学生村官创业实践基地等。 (责任编辑:admin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