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企业所得税:除赋予国家高新区内企业应享有的政策外,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%征收企业所得税;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企业在2001-2010年间减按15%征收企业所得税。 2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教育费附加对外商投资企业、外国企业暂不征收。对于生产厂房,修建1-2层的生产厂房,城市建设配套费按50%收取,3层以上的免收。 3、新购置设备可以抵扣应缴纳增值税。 4、所需进口设备和建筑材料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。 5、出口加工区内的企业享受出口增值税免税政策。企业为生产出口产品而进口的原材料、元器件,按照国家加工贸易的相关政策,可办理进口保税手续。 6、在投资总额内采购国产设备,符合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》鼓励类和限制乙类投资项目的,其购置国产设备投资的40%可以从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。 7、根据企业的项目建设情况,给予特定的政策扶持。 (责任编辑:admin) |